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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新规澄清虚拟货币定义 确定归属权

发表于:2009-07-05 00:00:00来源:人民网人气:3046

  近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坐客人民网,对近日文化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具体的讲解。访谈中,庹司长对制定虚拟货币定义的考量以及虚拟货币的最终归属问题做了解答。

  如何考量虚拟货币定义

  庹司长表示,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尽管在2007年的文件中给予提及,但是当时并没有明确的定义,现在两部委的文件第一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内涵和外延,所以这应当是这个文件的一个创新。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定义,完全按照文件的规定来理解,这样一个概念很新颖,也很复杂,说它新颖是因为作为网络世界中的一个支付手段,要对它进行一个定义。同时,它作为一种特殊的支付手段,又和人民币这样一种法定的支付手段有一定的关联,所以,正是因为它这样一个复杂性决定了确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这个概念的时候,要充分地考虑到货币和虚拟货币的本质属性。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概念,只是在对它的使用和它的使用范围,它的功能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因此,这样一个概念可能有一些过去的概念跟它不一样,也就是说有的网民头脑中的虚拟货币概念可能比较宽泛,比较大,甚至包含了网友经常会提到的游戏中的游戏币,以及游戏中得到的那些游戏道具等等,都可能会把它归入虚拟货币一类,而这次的定义中,没有采纳这样一些观点,而是明确地界定了把网络游戏类的虚拟道具和虚拟货币做了一个明确的区分,因此这也是理解整个文件的一个关键点。

  虚拟货币归属权确定

  虚拟货币的获得是由游戏玩家用法定货币向游戏公司购买所得的,因此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属于购买它的游戏用户,可能由于游戏公司扩大化的使用了虚拟货币的概念,也就是很可能把游戏中所获得的游戏币,以及游戏道具当作了虚拟货币,在今天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虚拟货币概念的情况下,这种混淆应当可以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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